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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州市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赣南橙打假维权专项整治”中发觉一批标着“赣南橙我国唯一无污染赣南脐橙荣誉出品示范性产业基地”宣传...
近日,赣州市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赣南橙打假维权专项整治”中发觉一批标着“赣南橙我国唯一无污染赣南脐橙荣誉出品示范性产业基地”宣传词的赣南脐橙
纸箱子。
经查明,该批号赣南脐橙纸盒包装为赣州市某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代加工产品,共生产制造了40000个,交货33722个,目前库存量6278个,该企业在我局勒令暂停市场销售后,积极消毁了这批纸箱子。
该企业个人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要求,因涉嫌组成公布虚假宣传。我局觉得,该企业对违规行为供认且积极消毁违反规定纸盒包装,并未对社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良影响,根据《江西市场管控行业轻度违规行为不予以惩罚实施意见》《江西市场管控行业轻度违规行为不予以惩罚明细(第一版)》和《信丰县市场管控行业轻度违规行为不予以惩罚明细》,做出不予以处理决定。
编者按:尽管该
纸箱包装厂因积极担负过错免除惩罚,但这事也为包装厂再度保持警惕。包装厂在制造时不但要重视包装印刷品质,还需要留意包装印刷內容,不可以包装印刷业务范围外的物品,特别是在不可以承揽具备包装印刷虚假宣传內容的商品包装定制,以防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