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规范使用非进口商品包装标识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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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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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9-28 10:21:26
信息摘要:
为规范非进口产品包装标识语言文字的应用,进一步维护确保消费者的自主权和支配权,构建健康向上、公平合理、科学规范的大环境。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徐州市消委向徐州市公司传出有...
为规范非进口产品包装标识语言文字的应用,进一步维护确保消费者的自主权和支配权,构建健康向上、公平合理、科学规范的大环境。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徐州市消委向徐州市公司传出有关正确使用非进口产品包装标识语言文字的倡议书。
倡议书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通用性语言文字法》、《消费者消费者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执行企业主体责任与义务。
倡议书强调,积极主动提倡绿色生活、合理消费,散播中华传统文化,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全方位、精确、及时的公布非进口产品信息内容,确保消费者的自主权和支配权。
倡议书还提到,主动保证诚信为本,积极主动接纳社会监督:没有在的校园广告中应用危害国家自尊、防碍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或违反社会发展优良时尚的外国语言文字图案设计;没有在的校园广告中应用国外语言文字图案设计公布虚报或是引人误会内容,出轨、欺诈消费者;不运用国外语言文字图案设计等,对商品经济运营主体或产品由来、产品特性作用等作不实或是引人误会的商业宣传,出轨、欺诈消费者;不擅自使用与别人有一定的影响产品名称、外包装、装修等相同或相近的标志,及其海外经营人中国境内在前所使用的有一定影响的许多商业标识,引人误以为是海外经营者商品或与海外经营人存有特殊联络。